【中心】讲讲三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孙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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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勇,江苏省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江苏三法律师事所创始人主任一级律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优秀律师南京十佳律师南京市司法局优秀员。
采访孙勇之前,检察负责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同志说,这是位好说话的人大代表。的确如此。
记得初次见他,还是在去年省两会前夕。我拿着代表名单找到他,当时已是晚上8点多,他刚刚开完人代会预备会,显得有些疲惫。尽管没有预约,他还是接受了我的采访,并且认真回答了每一个问题。
误打误撞从法路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这是孙勇给人的第一印象。淡淡的南京口音,讲话不疾不徐,脸上始终带着亲切的微笑。说实话,这种印象,总感觉和他的人生经历有些不符。
孙勇是标准的60后,最后一批上山下乡,在南京雨花台区的江公社燃烧青春;赶在1980年大裁军前入伍,在云南某后勤部队经历了对越自卫反击战;恢复高考后头几年,较早一批接受高等教育;毕业后服从分配,成为原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科技处一名工作人员。
如果命运没有易辙,也许学建材机械专业的孙勇会在玻纤领域另有一番建树。
1985年,孙勇被派往北京学,参加由司法部和社会科学合办的第二届全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培训班。当时的玻纤,隶属于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也是我唯一从事玻璃纤维研究设计生的综合性所。孙勇所在的科技处负责单位里的科研项目成果管理和技术推广等管理工作,急需精通技术转让咨询和服的专门人才,孙勇成为里的重点培养对象。他也由此开始涉猎法律。
上世纪80年代期,我专业律师并不多。孙勇在业往,认识了老牌法律顾问李为民。从零基础开始,孙勇走上法律实之路。
1990年,30岁的孙勇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接下,他又到南京大学读了3年经济法专业。
当时,孙勇已经是科技处副处长,但内心深处仍有一份隐隐的危机感。我的法律是零基础,现在自己又从事这方面工作,必须得多学点西。而且,他对我法治发展有着深刻的认识。经济要发展,自主创新是关键,伴随而的权问题必将日益突出,的法治建设也将长足发展。
1994年年底,孙勇又到了命运的十字路口,亦师亦友的李为民找到孙勇,让他牵头创办律所。当时,南京市法学会想办一个律师事所,从而以会办所,以所养会。副会长李为民一下就想到了孙勇。经过与单位协商,最后决定两家同合作。
由于当时其他人还没有到位,律所实际上只有孙勇一个人能够真正执业,他必须在两个角色间迅速切换一工作日,前半在科技处做管理,后半为律所跑业。
1995年,在广州路上一间十方米的房间里,三法律师事所正式成立。三法,取自法学会的办会宗旨法学研究法制宣传法律服。
同许多创始人一样,孙勇对于创业初期的点滴历历在目。他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律所刚成立时的情境。一张沙发一张办公桌一面书橱几个木质椅子,律所就开张了。没有明确类别,民事刑事经济类的案件都接。
从最初的两三个人,到如今执业律师60人的规模,队伍越越壮大,办公场所越越宽敞,律所的名气越越大。文明律师事所全优秀律师事所的荣誉接踵而至,孙勇也获得了南京市十佳律师江苏省优秀律师江苏知名律师等称号。
当然,我们的律所并不算发展最快的,但我们走得很稳健。孙勇坦言。
采访,孙勇直言自己做律师是机缘巧合,可我们分明看到,正是他深耕法律的意志与决心,成就了这份机缘。
全天候人大代表
律师之外,孙勇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身份江苏省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是荣誉,更是责任。这是自2003年首次当选省人大代表时,孙勇就时时提醒自己的话;不是‘全职’代表,但要做‘全天候’代表,这是孙勇践行了十五年的履职宣言。参加省人代会时,孙勇认真审议每个议案,投好手每一票,在闭会期间,他更是投入大量时间履职。
作为律师,孙勇特别关注与法治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人大提供的履职台,建言献策。在他看,人大代表,五年一届,看起时间不短,做起转眼即过。人大代表要善于发挥专业特长。
2014年,孙勇参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参加了全省法审判工作视察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调研和省人民调解条例立法调研等活动。
2015年,孙勇前往无锡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区调研,参加了南京浦口检察虐童案审查逮捕听证会。
2016年,孙勇前往盐城无锡就江苏省司法鉴定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工作展开调研,前往苏州常州就全省刑罚执行法律监督问题进行调研,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并就行政审批体制改革问题作专题发言。
60件议案建议,每年不少于20天的履职活动。孙勇坦言,衡工作与履职之间的矛盾,是每一个代表都要面临的问题。但相比较在制度层面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普惠社会,时间和精力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十五年如一日保持着履职激情,保持着神圣的责任感,并非易事。孙勇说,这就是一名人大代表的本分。
让检律关系再前进一步
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律师座谈会上,省检察刘华检察长提出构建彼此尊重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孙勇深以为然,并把这条信息保存在了手机。
以前,律师会见问题是老大难。孙勇早年代理的一起职犯罪案件,让他深感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当事人是某部属单位的教授级高工,有着很高的科研水,是好几个家重点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因为科研经费使用不当,被人举报贪污。孙勇本就是科研单位出身,对于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比较熟悉,初步判断,主要是在经费使用上违反财规定,但并不构罪。
然而,侦查人员过于依赖经验,不仅没有充分听取律师的意见,对于律师会见也并不配合。最后,经上级市检察决定,撤销案件。
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这位高工的头发都白了。一听到撤销案件的结果,他和妻子抱头痛哭。多年之后,孙勇对这个场景记忆犹新。
遗憾的是,虽然这位高工的案子撤消了,但他也离开了单位,回了老家。尽管他此后个人做了生意,发展不错,但于家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人才的损失。
如果当时检律双方能够更顺畅而充分地沟通,能够再慎重一些,也许就不会是这样的结果。孙勇不无惋惜地说。
现在环境大不一样了!检察机关在对待律师方面更开明理性,也更主动。孙勇盛赞检察机关对此作出的努力。尤其是对省检察刘华检察长提出的一年两次律师座谈会制度,孙勇很感慨。从以往的势不两立,到现如今的法律同体观念深入人心;从理念上的灌输,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无论是人权保障,还是信息反馈,江苏检察机关都作出了很好的示范。
此外,对于去年9月由省检察官协会律师协会和法官协会同组织的江苏法律职业同体技能大赛,孙勇印象颇深。他认为,三家同台竞技,消除了时工作的对立情绪,减少了内心的防范,建立起了大家都是法律同体成员的概念。
孙勇将律师和检察官法官比喻成同一流水线上的不同工序,缺一不可。否则,生出的品就有可能不合格。大家都是读着同一本法律书学的,立场的不同自职业分工不同,但宗旨是统一的,那就是把案子办成铁案,维护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采访,孙勇说的最多的就是本分。学生的本分科技人员的本分律师的本分人大代表的本分。这种最为朴实的坚守与坚持,释放出了一股强大的力量。
通讯员 徐晓红
责编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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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清风苑2017年第5期,尊重版权,转载请注明出处。